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八大重点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单位
GDP能耗由6.75吨标准煤下降到4.725吨标准煤,比“十五”末期降低30%,年均节能率为7%。其中GDP电耗由5355.1千瓦时/万元下降到3748.57千瓦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13.7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9.611吨标准煤/万元。到2010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其中大中型企业的能耗指标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我市将按照自治区“46111”节能计划的要求,在工业、建筑、交通、商用和民用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在全市全面推广;重点要抓好3个经济开发区的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确定的27个清洁生产试点;抓好自治区确立的100项重点节能技术、100个节能示范点、100项重点节能项目的落实。
今后几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八大重点节能工程 ,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燃煤改造工程。禁止烟煤散烧,通过实施以燃用煨炭、无烟煤和采用循环硫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和替代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对锅炉实行节能监测和管理,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三个区进一步推广热电联产,扩大各电厂对居民、企业的供热面积和效率。三是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重点在各高炉、焦炉厂区,做好煤气回收利用,用以发电和进行化工综合利用。 四是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重点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使运行效率提高两个百分点。五是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形成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六是建筑节能工程。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七是绿色照明工程。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馆、居民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节能灯具。八是政府机构节能工程。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
从今年开始,
GDP能耗指标将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也作为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统计局将在每年6月底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三区
GDP能耗、GDP电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