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能源网获悉,陆克文政府所计划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将会每年给商界带来140亿到220亿美元的支出,而且该项交易还需要纳税。
税务学会主任迈克尔表示:碳排放交易系统每年产生的费用将比公司财政税收的40%还多。
他说:“不可能存在一个不关系到税收政策的,即对商业有巨大影响又能给政府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的方案。”
Dirkis博士说欧洲对于碳排放物的价格是37.70美元每公吨,根据政府对澳大利亚执行京都议定书的情况来估计,这将花费电力部门115亿美元,运输部门费用将会增加33亿美元。根据欧洲的价格,农业部门的碳排放将花费35亿美元,而工业部门的碳排放将增加37亿美元。
Dirkis博士说有人建议:澳大利亚的碳排放价格应该定的比欧洲的低,但这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行,因为碳排放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商品。
Dirkis博士说220亿美元是一个上限,因为代表陆克文政府实行该项目的Ross Garnaut公司表示,排放量小于25000公吨每年的小公司不需要缴纳排放许可费用。
他说,如果谁要把澳大利亚30%的公司税率与国际惯例作比较,应该把由碳排放所造成的附加费用考虑在内。
Garnaut review的发言人说该项目将不考虑与税收系统的相互影响,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考虑它对整体经济的影响。
虽然有报导说Garnaut review建议减少公司税收,但还没有相关正式文件出台,而它只是建议政府对低收入企业进行补偿,而不是对所有碳排放公司进行补偿。
Dirkis博士说提出的碳排放项目上调了商业技术税收,从废旧电站的处理,到购买排放许可的减税政策,到他们自己的商品及服务许可。如果排放许可中包含商品及服务,商业支出将上升10个百分点。
澳洲学校的税制主任Neil Warren说碳排放税收应该与常规税务问题并行考虑,政府应该预计到排放交易系统“单干”对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
他说“如果我们在碳税收上独断独行,我们将会失去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