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是“十一五”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2008年,我省确定了确定了“十一五”单位
GDP能耗降低2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5%,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均削减10%,镉、砷排放均削减25%的约束性指标。关系到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性调整,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节能减排,质监部门是积极的实践者、推动者。怎样才能做到节能减排?关键是要有一双能够发现能耗上升或下降、排污加大或减轻的“眼睛”———各种计量器具的应用,可以摸清企业家底,进而找到能耗居高不下、污染排放过大的根源,然后有的放矢地制定技改措施,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企业发展注入“绿色”内涵。《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是企业能源计量的强制性门槛,质监部门将以推动《通则》实施为抓手,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到“三好”:一是帮助企业按照《通则》和有关行业要求“配好”计量器具,确保用能情况能够“尽收眼底”;二是帮助企业“管好”计量器具,建立档案,确定检定周期,执行检定计划,确保用能情况能够准确掌握;三是帮助企业“用好”计量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综合,据此发现节能漏洞,改进节能减排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换而言之,质监部门通过推进重点用能企业严格执行《通则》国家标准执行、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科学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