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能源网获悉,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去年单位
GDP能耗继2006年之后继续仅次于北京,位居全国第二低。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
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显示,2007年广东每万元GDP消耗0.747吨标准煤,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4%,并顺利完成年度目标。
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单位
GDP能耗为1.160吨标准煤/万元,比2006年降低3.66%,降幅比2006年的1.79%提高1.87个百分点。而广东,2007年单位
GDP能耗降幅3.15%,超过3%的年度降幅目标,也高于2006年2.93%的降幅;但3.15%的降幅明显低于全国3.66%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大部分省市区。
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这一指标上,广东以0.980吨标准煤/万元的数值继续居全国第一低的位置,但5.28%的能耗降幅也仅位于全国中下游的水平。
有关部门的人士指出,广东能耗水平一向在全国较低,2005年单位
GDP能耗全国最低,此后北京由于首钢等单位搬离而降耗幅度较大,2006年、2007年广东能耗水平处于全国第二低的位置。然而,今后几年,随着适度重型化的步伐加快,一大批炼油、石化、钢铁等重型项目相继投产,广东节能降耗压力相当大。
根据国家的要求,广东省要在“十一五”期间完成能耗下降16%的目标任务。即便今年完成下降3.5%的目标,接下来的两年还必须达到下降4%以上的高水平,才能实现“十一五”的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