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能源网获悉,2006年8月在山东省第八次环保大会上,省政府与济南市签订“十一五”污染减排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9.73万吨削减到8.67万吨;COD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59213吨削减到48555吨,小清河和徒骇河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006年以来,济南围绕污染减排,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分别与10个县(市)区政府、9个市直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和16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动工,玉绣河二期、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兴济河、北太平河、柳行河截污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3、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第一,加大结构减排力度。第二,狠抓限期治理。
4、坚持源头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5、加大工作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进行了多次集中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70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单位250余起。市政府对33件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
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比2007年削减2.38%,COD削减3.62%,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今后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今后,我市将围绕污染减排,采取以下措施:
(一)落实项目检查,实现项目减排。按照项目、责任、投资、目标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制定企业污染治理鼓励政策,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削减目标任务。
(二)严把环境准入,实现结构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努力促进结构调整,实行“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和“区域限批”。从2008年起,对没有完成2007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政策,暂停该县(市)区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
(三)强化环境监管,实现管理减排。继续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对纳入各级政府环保责任书和“十一五”规划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完成长清区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环保工程。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善在线监测网络,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100%,逐步建立起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减排监测预警体系,并对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与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