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能源网获悉,根据国家环保局的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新型轻型车必须符合国Ⅲ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对仅达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型式核准,全面停止仅达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
2008年5月1日,广州市开始全面实施国Ⅲ燃油标准,并于7月1日在广东省实施。早在2008年3月1日,北京市就按照“绿色奥运”的承诺,对轻型汽油车实施了国IV排放标准;上海市也宣布将于2009年底实施国IV燃油排放标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2006年12月联合发布的国家车用汽油新标准(GB17930-2006),到2009年12月31日,我国将全部使用国Ⅲ标准(相当于欧Ⅲ标准)的汽油。
而目前,除了北京、广州等率先实施国Ⅲ、国IV标准的城市之外,其他地区和城市普遍采用的仍是原国家质监局1999年12月发布的国Ⅱ标准(相当于欧Ⅱ标准)。
与国Ⅱ汽油相比,国Ⅲ汽油在烯烃、芳烃,以及硫含量上等影响汽车污染物排放水平的指标上都有了更严格的数值限制。其中,国Ⅱ标准汽油硫含量要求小于500ppm(v/v),而国Ⅲ则降低到150ppm(v/v)。
研究发现,不断严格的排放标准将促使轿车、重型货车和重型客车采用更为先进的发动机和排放后处理技术,许多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都要求车辆使用低硫或超低硫燃油。如果继续使用硫含量比较高的燃油,不但在用车的排放可能会远高于标准所规定的排放水平,还可能导致关键的排放控制装置失效。
因此,包括欧洲、日本和美国在内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认识到排放控制技术和燃油品质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制定了与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匹配的燃油硫含量标准。有些地区利用激励政策和自愿协议鼓励在规定的实施期限之前提前使用低硫燃油,从而大大推动了削减机动车排放的进程。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表示,公司已经具备足够的清洁燃油产能。
从2008干5月1日起,中国石油及中油BP属下125座加油站已全面向全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燃油。
从国Ⅱ升级到国Ⅲ,技术不是问题,中国石化下属的燕山石化已经在向北京提供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燃油。公司下属炼油厂的扩能和技术改造在同步进行,问题的关键在于成品油价格不到位。这意味着,在目前成品油价格仍然受政府管制的情况下,耗费更多成本炼制品质更高的燃油却卖不出更好的价格。
中国石化已经完成了满足国Ⅲ排放的燃油质量组成与排放关系的研究项目。其中一些企业已经具备生产硫含量小于150ppm汽油的能力。中国石化投入近300亿元改造生产设备和工艺,将汽油含硫量降到150ppm以下。
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5年4月15日就公布了国Ⅲ标准的执行时间,绝大多数汽车生产企业已经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进行了技术准备和产品升级,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前开始生产,或具备了生产符合国Ⅲ排放标准汽车的能力。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型已达7153个。有实力的企业希望利用国Ⅲ标准实施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本土汽车企业可能在标准升级中优胜劣汰。
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与清华大学进行的《降低中国车用燃油硫含量的成本与收益》研究显示,通过积极借鉴实施欧盟的相关标准,中国将获得巨大的公共健康收益,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收益还会持续增加。据有关测算,如期实施已经颁布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使中国在未来20年内挽救110多万条生命,并将通过许多可量化或不可量化的方式改善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包括降低哮喘发病率、提高肺功能和减少胎儿损伤等。到2030年,这些机动车排放标准可取得的净收益将高达9000亿元人民币。
我国现在已经认识到排放控制技术和燃油品质之间的重要联系,以及相互作用。据介绍,我国政府在2000年提出了对提前达到国Ⅱ排放控制标准的小汽车给予减征30%消费税的优惠政策,有效地引导了汽车生产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更加环保的汽车产品。另一项,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汽车及油品低污染排放技术的税收激励政策研究”课题显示,对于提前达到国Ⅲ油品标准的生产企业,可能减征消费税或对使用先进设备生产优质燃油的企业实行进口设备减免关税。
事实上,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速度很快,欧洲从欧0到欧Ⅲ用了27年,我国仅用了17年。这种高效率在有效抑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给大气造成污染的同时,也给汽车行业和企业带来很大的技术升级和成本压力。欧洲国家排放标准升级时,汽车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远远高于中国。
不过,由于相关的政策法规早已经发布,环保部不会推迟全面实施国Ⅲ标准的时间。由于环保部的坚持,发改委和环保部开始商讨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据了解,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石油公司的国Ⅲ燃油改造步伐正在加快,预计可以在200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达标的燃油,而不用等到2009年年底。